下月起商超菜场里的“生鲜灯”将被禁

2023-12-05 企业新闻

  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施行。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的“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了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上的要求,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花了钱的人商品的感官认知。

  江西省消保委今年11月发布的《江西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生鲜灯”使用状况体察报告》显示,265家经营场所中,超过八成使用了“生鲜灯”照明,超过85%的食用农产品在不同光源下对比显而易见甚至是非常明显。

  多位经营者表示,会积极做出响应国家号召,但对更换什么规格的灯具才合规并不十分清楚。有关人员表示,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国家标准中,对商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各类经营场所的建筑照明均制定了相关标准值,可以作为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更换合规照明灯具的参考依据。对此,市场监管部门还需要加大宣传引导,指导经营者选择合规的照明灯具。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违反“生鲜灯”相关条款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但受访的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因为涉及的商家范围广、数量庞大,在具体监管执法过程中难度不小,需要在后续监督检查中逐步落实。

  受访的业内的人说,“生鲜灯”禁用体现了国家对于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随着办法的实施,更需要商家自律、行业规范和市场监管共同发力,以办法为基准,持续明确实施细则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施行。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的“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了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江西省消保委今年11月发布的《江西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生鲜灯”使用状况体察报告》显示,265家经营场所中,超过八成使用了“生鲜灯”照明,超过85%的食用农产品在不同光源下对比比较明显甚至是非常明显。

  多位经营者表示,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但对更换什么规格的灯具才合规并不十分清楚。相关人士表示,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国家标准中,对商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各类经营场所的建筑照明均制定了相关标准值,可当作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更换合规灯具的参考是依据。对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需要加大宣传引导,指导经营者选择合规的照明灯具。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违反“生鲜灯”相关条款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但受访的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因为涉及的商家范围广、数量庞大,在具体监管执法过程中难度不小,需要在后续监督检查中逐步落实。

  受访的业内的人表示,“生鲜灯”禁用体现了国家对于食品安全和消费的人权益保护的格外的重视。随着办法的实施,更需要商家自律、行业规范和市场监管共同发力,以办法为基准,持续明确细则守护“舌尖上的安全”。